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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公共戶口辦理流程 2023-08-16 11:07:44  來源:全關注

最近小編看到大家都在討論最新北京公共戶口辦理流程相關的事情,對此呢小編也是非常的感應興趣,那么這件事究竟是怎么發(fā)生的呢?具體又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關于最新北京公共戶口辦理流程事件的相關信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1.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申請遷入“公共戶”辦理流程及時限


【資料圖】

(1)符合“公共戶”入戶條件人員,應由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對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入戶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需補充的材料;

(3)公安機關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如需請示上級部門的,請示期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4)符合遷入“公共戶”條件的,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自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遷入手續(xù)。

2.房屋所有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請將本房滯留戶口人員遷入“公共戶”辦理流程及時限

(1)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監(jiān)護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對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入戶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補充的材料;

(3)公安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完成辦理工作,如需請示上級部門的,請示期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4)公安機關在做出戶口遷移決定前,應告知滯留戶口人員或其監(jiān)護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無法告知的,公安機關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計入辦理時限);

(5)滯留戶口人員或其監(jiān)護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滿后7日內未進行陳述和申辯或未遷移戶口的,或陳述和申辯理由未被公安機關采納的,公安機關自行對戶口予以遷移至“公共戶”。

3.“公共戶”戶內人員遷出“公共戶”辦理流程及時限

(1)自愿遷出“公共戶”的,應由“公共戶”戶內人員本人或監(jiān)護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經公安機關審核,“公共戶”戶內人員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備落戶條件的合法產權住房的,戶內人員應在公安機關告知后將戶口遷出“公共戶”。無法告知的,公安機關將進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計入辦理時限)?!肮矐簟睉魞热藛T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滿后30日內未進行陳述和申辯或未遷移戶口的,或陳述和申辯理由未被公安機關采納的,公安機關自行對戶口予以遷移。

(3)“公共戶”戶內人員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產權住房且都具備落戶條件,由落戶人自愿選擇戶口登記地址,落戶人未予選擇的,按照房產地址無戶口登記優(yōu)先的原則,具體遷移的落戶順序為:①本人是唯一權利人,按照產權登記日期,選擇登記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記戶口;②本人與他人共有,選擇所占份額多的房屋登記戶口;份額一致,按照產權登記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記戶口。

4.公安機關自行遷移戶口決定作出后7日內送達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的范圍和方式應當便于被遷移人或其監(jiān)護人知曉,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計入辦理時限)。

5.被遷移人或其監(jiān)護人對公安機關自行遷移戶口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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