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維權 > 調查 >
調查:57.6%的煙草銷售點未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 2019-09-05 09:32:17  來源:北京青年報

本報訊(記者 蔣若靜)日前,中國控制吸煙協(xié)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會上發(fā)布了對國內8個城市、10個縣/鎮(zhèn)741個煙草銷售點銷售行為的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57.6%的煙草銷售點未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以下簡稱禁售標識),相比三年前,煙草廣告數量、促銷行為也明顯增加。

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63.7%的煙草銷售點發(fā)現煙草廣告,城市、縣/鎮(zhèn)的煙草專賣店的煙草廣告均居首位,明顯高于超市和便利店。在被調查的8城市中,有64.9%的銷售點發(fā)現有煙草廣告。

在城市和縣/鎮(zhèn)的調查中,發(fā)現有高達57.6%的煙草銷售點未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此外,在8城市中有3.9%的煙草銷售點發(fā)現青少年進店買煙行為;有2.7%的銷售點設在距中小學校50米內。在10縣/鎮(zhèn)調查中發(fā)現有23%的銷售點在售賣電子煙。

早在2016年5月,中國控制吸煙協(xié)會曾對11個省的11個城市的煙草廣告進行調查。通過對比發(fā)現,2019年較2016年城市煙草銷售點的煙草廣告呈明顯增加態(tài)勢,2019年有64.9%的銷售點發(fā)現有煙草廣告,較2016年的45.7%增加了19.2個百分點。2019年較2016年城市煙草銷售點促銷行為明顯增加,兩次調查專賣店均居首位,其次是在超市和便利店。

中國控煙協(xié)會副會長廖文科說:“這次的調查結果讓我很吃驚,新修訂的《廣告法》頒布4年了,2019年竟然還有超過六成的煙草銷售點有煙草廣告,而且比三年前還增加了近兩成,說明有相當多的煙草銷售店無視國家禁止煙草廣告的法律,仍在以各種方式發(fā)布煙草廣告,這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煙草廣告執(zhí)法上的不作為。” 廖文科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早就做出“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的規(guī)定,但仍有如此多的商家,無視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未擺設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說明這些煙草銷售店沒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意識,也必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煙的隱患或行為,也必須加強監(jiān)管,通過強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這一環(huán)節(jié),有效切斷青少年嘗試吸煙的煙草來源。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肖琳研究員指出,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活動極大地美化了煙草企業(yè)形象,誤導了公眾,弱化了吸煙者的戒煙意愿,為增加煙草消費開拓了市場。特別是對青少年,大量研究表明,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活動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開始吸煙的可能性。

關鍵詞: 煙草銷售 未成年人 標識

相關閱讀:
熱點
圖片 圖片